“我对当第二个李小龍没兴趣,我更喜欢做自己。”项南一听,撇撇嘴道。
不是他不尊重前辈,而是李小龍的功夫,真的不怎么样。练功居然能把自己练猝死,还要被吹嘘成是武术高手,这到底是捧还是黑?
就好像一位中医,自己给自己治病。结果几服药下去,人就嗝屁了,能说他是医术高超么?
以项南看,李小龍厉害就厉害他有知识,有文化。他是华盛顿大学的高材生,主修过心理学和戏剧学。
相比起来,大部分武师别说考大学,不识字的都大有人在。所以李小龍能把他的武术系统化,理论化,概念化,听上去玄乎其玄,自然容易吸引大批信徒。
再加上六零年代,美國正是嬉皮士流行的年代。这类东方文化,自带神秘属性,最受这些人欢迎了。
而且,他在好莱坞待过一段时间,精通宣传炒作和拍摄好看的电影。他将自己的武学理念,融入自己的电影中,令其更适宜推广。
所以他的名气,多是由电影带来的,而不是由他本身的实力决定的。
就像黄飞鸿,原本不过是坲山一个卖药的江湖郎中,武功根本排不上号。但就因为影视剧的推广,硬把他吹成了洪拳大师,民國十大高手。
朱牡见项南这么说,抿着嘴笑了起来。
项南有实力,有个性,有才华,在他看来,很有捧的价值。
相反,一味唯唯诺诺,没有自己的特色,在他看来,再努力前途也有限。
……
朱牡随后帮项南办理签证。
丛姗得知项南要去香江,自然很是舍不得,“你去了之后,还会回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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