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快步走进来,开口道。
“让你大哥、三哥先跟着阿南叔到药铺守着,如果遇到白人惹事,多忍耐,尽量不要与他们冲突。”
何秉桓站起身,暂时将旧金山政府的行政命令放在一边,吩咐道。
“好的,爹,我这就去告诉大哥、三哥。”
少女迈着阔步离开,浑然没有一般大家小姐的拘谨、束缚。
“唉,女大不由爹,当初看着女儿跑到身边,痛哭请求的模样,自己软了心,由了女儿的心意,不让她继续缠足,可是现在长大了,浑然成了一个假小子,天天跟着几个男学生在一起,一点也没有大家闺秀的样子,也不知道十年前的决定是对是错。”
看着跑出去的女儿,何秉桓叹了一口气道。
和普通的富裕家庭一样,何家是个庞大的大观园式的家庭,人口兴旺,儿女成群。何秉桓有好三房姨太太,十二个儿女,加上请来的护院华人,雇来的男女仆役,负责生意、财产核算的账房先生,总计不下五六十口。
眼前跑出去的少女何佩贞是他第四个孩子,也是第一个女儿,和她同母生的还有两兄.一弟、三个妹妹。和异母生的孩子总
算起来,她有兄弟姐妹十二人照例都裹了小脚。
香港虽然和海外交通最早,领风气之先,但缠足的陋习仍然保存着。
何佩贞五六岁时,她的母亲就开始强行为她缠足,先用很热的水烫她幼
嫩的双脚。然后用长长的白布条把它们一层又
一层地紧紧裹缠住,再用针线密密地缝紧,非等到相当日子是不准拆开的。四小姐不愿受此痛苦,她白天又哭又闹,泪水涟涟地反抗这种惨无人道的陋习;
深夜在十个脚尖火辣辣地疼胀难忍的情况下,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痛苦,就悄悄地起床.鼓足勇气,偷偷地用剪刀把的缠足布剪开,将白布条扔到床底下去,解放了双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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