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换些二两五两的散银,给衙门里的老爷挨个发发;
要是买山头需要经过县太爷批准,那就给县太爷递上五十两银票,多了可不给!”
五十两银票?不需要!
第二天黄酉陪着鲍魁去县衙,县衙一开门就把事情办完了。
都不用经过县太爷批示,主簿亲自跑腿儿,直接把疏河村西两座山头卖给鲍魁,共计一千二百两银子。
主簿态度是真好,生怕鲍魁在他面前多站一会儿。
身后就像有鬼撵着似的,撒丫子一溜风的满衙门蹿,不到两刻钟的功夫就把所有手续办齐全。
鲍魁到底是给主簿塞了十两银子:“麻烦大人了。”
这份地契,要写明土地数量、坐落地点、四至边界、价钱以及立契方等内容,还要写上官府在土地转让方面的法律条款,还要记录验证地契的官府、地契持有人签字等内容,文字量不小。
而且,七八个章盖下来,也需要各部门协调。
总之,要是别人来办此事,怎么也得把相关部门全都打点一圈,还得等上十来天才能办完。
给主簿十两银子,足够他把所有相关的办事人员打点一圈了。
要知道,一个知县的年俸也才二十五两,主簿更少,年俸十五两。
年俸啊,换做月工资,一个月才一二两银子。
当然,他们还有叫做“禄”的实体工资,比如粮食、车马补助、衣料、薪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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