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人的马个头矮小,短距离冲刺不行,其优点主要是耐力强、可吃粗饲料,同时能够适应许多环境。”
“这种马正面冲锋并不是什么好的选择,所以匈奴人擅长的战术是迂回包抄,切断后勤,来回消耗。”
“大汉的骑兵不能学匈奴人的打法,人家有先发优势而且在这方面浸淫已久。”
“所以,要打的话就避开匈奴人的长处,他们不是正面冲锋不行吗?那就逮着匈奴人的这个弱点痛击!”
高阳朝着西边指了指,说道:“西域西边有个大宛国,那里出产的马匹高大威猛,力量极大,虽然耐力不好而且食量更大,常常得吃精饲料。”
“但是,只要大汉的骑兵骑上这种马,将来面对匈奴人就是降维打击!”
作为长安城有名的纨绔子弟,外加出入皇宫跟回家一样,霍去病对马匹还是很了解的。
一听这话,霍去病立马想到了自己在上林苑时曾经看到过的一匹骏马。
“先生说的那种马,学生好像见过!”
“此马个头确实高大,都比寻常之人还高,奔跑起来更是迅捷如闪电。”
“最神异的是,这种马出汗之后浑身上下呈淡淡的血红色,简直闻所未闻!”
每每回想起那一幕,霍去病都感觉十分的心痒痒。
似这般的骏马,哪个少年郎不心动?
“咦?你竟然见过了?”高阳挠了挠头,这个时间有点早了吧。
霍去病点头,接着表示:“听说是西域的胡商带来的,数量很少只有几匹,其中最好的一匹就被皇帝收入了上林苑。”
“西域的话那就没错了,此马现在可有名字?”
高阳随口一问,见到霍去病摇头随即说道:“这种马是世界上最优秀的马匹,没有个好名字配怎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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