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们住的地方看,豫州到冀州这南北方向上,种稻米的比较多,小麦杂粮会少一点,难怪吃不惯这种饼子。”
“这是青州特产,原来都是用五谷杂粮和麸皮混合小麦份做的,放在铁鏊上压实烙干,不留一点水在里面,口感确实不怎么好,一开始吃不惯是正常的,不过这东西算是最为合适的军粮了。”
那新兵不解道:“为什么?”
伍长笑道:“烙的干不容易发霉,混喝杂粮麸皮,据说能预防夜盲,这是大王军中这些年医士们发现的道理,吃了这东西以后,军中兵士腿脚溃烂,天一暗就看不清东西的病症少了很多。”
“别看稻米贵一些,但行军打仗,只吃稻米,还真不如夹杂吃些这东西管用。”
两名新兵这才恍然,连说刚才说错了话,那伍长笑道:“不用多想,你们熟了就明白,大家都是吃过苦的平民兄弟,只要不犯军纪,谁也不会为难你们。”
有个新兵胆子大了起来,悄声道:“咱们入伍两个月了,仗也打了两场,但是感觉和一前见过的军队不一样,总觉得有些憋屈。”
那伍长咬了口饼子,笑道:“哦?”
“你说说看,不要有顾虑,我刚入伍的时候,也喜欢提问题,有的还受到了奖励呢。”
那新兵壮起胆子道:“我觉得在咱们打仗,顾虑有些多啊。”
“咱们袭击敌后,要求尽量不扰民,只盯住对敌军粮草和辎重,但两场仗下来感觉束手束脚,就像上次烧对面粮仓,还要驱散看粮的百姓,花了不少时间,差点被对方赶来的骑兵拦住。”
“而反观对面,则是不管什么人拦路就杀,即使是百姓也照杀不误,相比之下,咱们打仗的顾虑是不是太多了?”
“这等于绑着一条手和对面打架,最后是很难打赢的吧?”
那伍长沉默了一会,说道:“你这话,我心里确实是有些赞同的。”
“但这件事情的前提是,我们在别人家里打架才行。”
“我是冀州人,也是因为家里人被曹军杀了,才参军入伍的。”
“现在是别人闯入了我们的家,抢我们的粮食,杀我们的家人,我们现在其实是在保护家人,对方胁迫的百姓,说不动就是我们队伍里某个同侪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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