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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遂川演绎(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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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峥也不再多说话,缴纳了税款,拿到了凭证,给巩丰送了一大包茶叶,告知他冲泡的方法之后就告辞离开,马车上的礼物没动,现在送给巩丰完全是肉包子打狗,不会有半点的用处。

从司税所出来,云峥和陆管家,以及憨牛,猴子,彭九漫步在遂川城,这座城不大,站在北街上就能看到南面的城墙,街市上店铺却不少,尤其是制作银器的匠人,蹲在阳光下,不断地拿着木槌敲击银箔,他们的手非常的灵活,敲击银器的声音似乎都带着某种韵律。

对于劳动者云峥从来都是充满敬意的,我们的世界其实就是靠着他们的双手才一点点的发生着变化,不可轻慢。

一个小小的吐蕃少年,裹着一只羊皮袄,黑红sè的脸蛋带着骄傲的笑意,黝黑的手里抓着一只银光灿灿的银杯,正在把铜丝往银杯上镶嵌,这是一个细致活,一般都是由有经验的老师傅制作,为何这里会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少年?

云峥站在一边看了一柱香的时间,等到少年最后磨平镶嵌铜丝时出现的毛刺,云峥将这个莲花状的杯子要过来举了起来,确实jing美,如果整只杯子是用银子制成的,虽然银光灿灿的显得很富贵,不过那样也就显得很豪奢,在用青铜丝镶嵌了一圈菱形的细碎花纹,这个杯子也就有了几分秦尊的意味,多了一些古意。

小少年见自己的作品被人喜欢,也非常的高兴,看见他鼻尖上渗出的细微汗珠,就知道这是这个孩子第一次在人前显露自己的手艺,云峥能不能买下这个杯子,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

云峥笑了,拿着杯子对那个少年说:“这个杯子我要了,不过,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你应该将自己的名字铭刻在杯子的底部,我相信,这只杯子会因为你的名声,而让他的价值倍增的。”

“诺楞格,我叫诺楞格,我还没有资格把自己的名字刻在银器上,我没有錾子。”小少年有些窘迫,两只手局促的在**上蹭。

“没关系,这只杯子我要了,但是你需要在被子底部刻上你的独门标记。”

小少年的眼睛立刻就发光了,取过杯子飞快的拿小锤和铜丝,在杯子的底部镶嵌出来了一只小狗,小狗的鼻子很大。

“这就是我的标记,狗鼻子诺楞格,如果镶嵌的铜丝掉了,或者杯子扁了,你拿来我帮你修补,不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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