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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人:魔兽——尼密阿巨狮
特点:
①坚硬(自己无法破防)
②速度奇快,裸速度快不过自己(羽毛靴装备中),近身作战比不上它
③战斗野蛮狂躁,只会不要命的冲上去按住敌人,然后用爪子撕碎它,只知厮杀的怪物。(他大概也一样)
④除了蠢以外,身体方面暂未发现明显弱点,幸运的是,它是个纯“战士”,不会使用魔法,也不具备“权能”,好消息。
习性:
喜欢和小动物玩耍,中午捕猎,下午睡觉,黄昏娱乐,上午无法确定。
捕猎对象多为大型魔兽,似乎对“弱小”无明显攻击欲望。喜欢闻自己的排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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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收获不能说没有,只能说看了一天,哦不,半天,他预想了自己和狮子搏斗的很多种死法。
不妙啊,打是肯定打不过的。
至于拉扯什么的,近身作战下,赫尔墨斯的羽毛靴并不见得能帮他,况且他现在无法破防。
嗯,那就只有这一个办法了!按剧本来,让狮子自己杀自己。
就像最强之矛与最强之盾谁更强那样。
当机立断,塔夫马决定连夜行动。
他来到了尼密阿巨狮的饮水处,这是一潭死水。
但由于魔力汇集,以及山石之上不断有水滴滴落在潭里,这都是魔力精华,所以这潭水显得格外清澈。
比起周围的河流,尼密阿巨狮似乎更喜欢这里,今天一天的喝水处,都是这。
塔夫马并没有去尝,他并不想冒险,哪怕这水看起来是这么的“好”。
于是,他将水袋里原本的水全倒了,重新打了一壶。
不喝,不代表不能留点嘛,万一有用呢?
“可惜,以后喝不到了。”说完,他的气息不再掩饰,冷漠地从怀里边掏出所有的迷药,全倒了进去。
这是来自魔法女神赫卡忒的手笔。
听说这是喀戎老师年轻时候得到的,也不知道用来干嘛,更不知道有没有过期。。。
想当初,这还是伊阿宋伙同他一起逃课,去翻喀戎老师的藏品时刨出来的,当时看见偷偷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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