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是么?纸条无影踪,嗣子则已定,再空口谈论,又有什么实际作用?蓉波想想,心一懒,四肢都软了:“那怎么办?”
不知不觉中,她竟问姑娘讨起主意来。
林代正要温言软语安慰她,英姑奔进来:“嗣少爷又出事了!”
——咦,为什么会来个“又”呢?
林氏恐怕真是哪块地上风水不好,犯了太岁,把八辈子霉都挤在这几天里出尽了!新科孝子易知,做出大大不孝的事儿:亡父灵棺犹未入土,他就偷支亡父大礼的用度,拿去接济外人!
——以上,冒号之后的措辞,来自礼部大儒。
如果把舌头捋直了说话,其实就这么件事儿:林存诲让儿子易知掌管林如海入葬事宜,借着丧葬费支出的名义,暗地里叫银子流进了林存诲的腰包。
易知诚然孝顺得不得了。林存诲是他亲生爹爹,林如海只是名义上认下来的父亲。易知当然俯首帖耳听林存诲下的命令,顾不上考虑棺材里死鬼嗣父林如海的感受。
可是照礼法,行了奉灵大礼之后,易知的父亲,就已经是林如海。所谓亲生的血缘关系,反而要往后靠。
道理很简单:如果立嗣之后,这儿子还是把亲生父亲看得最重要,那么人家凭什么要拿你当儿子?如果嗣子认为血缘比礼法关系更重要,嗣父方面当然也会这样想。于是所谓嗣子继承的礼法,就失去了合理依据。
契约是双方的。身为嗣父的一方,把家产的继承权给了嗣子,那么嗣子也要抛弃原来的血缘,全身心的融入嗣父的家庭中,把嗣父当作自己的父亲,尽心尽力孝顺嗣父。如若不然,他将失去嗣子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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