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在他看来,根本谈不上什么过错。
在那千百年后人类眼里,女子为情所动、千里奔夫,这种事简直是“风月佳话”好吧!
至于“挟持裴禄存”那件事,更是笑话。
她倒是矜持了,没错。
可问题是,皇帝让裴禄存驰援安西的圣旨,本来也在路上了。
裴禄存出兵,不是因为她逼的,而是因为皇命到了。
换句话说。
她这番惊天动地的举动,充其量也就是个锦上添花,根本改变不了什么大局。
真要较真,那显得赢世民多小心眼啊。
更别提,她是赢世民的外甥女,是皇家人。
她就算搞得再出格,再离谱,对于赢世民来说,也是私事、家事。
赢世民又不是什么冷血无情的政治机器。
只要执失雅的所作所为,没有威胁到他的地位,就算看在自家老妹儿九江公主的份儿上,赢世民也不会对执失雅公事公办,真按照武朝律例来处置她
就像还珠格格里的那样。
认真来说的话,小燕子干的能被杀头的事儿,比执失雅多多了。
但乾隆真杀她了?
就算小燕子把他的爱妃给弄出宫去了,给他戴了好大一顶绿帽子,乾隆也没想过,要弄死小燕子啊。
甚至把小燕子吓跑了,还放下身段亲自去接来着。
所以说,对于皇帝来说,什么律例啊、什么规矩啊,那都是管外人的。
要是自家人也得被这些规矩束缚着,那他还当个屁的皇帝。
赢世民就算要生执失雅的气,顶多嫌她不稳重,嫌她给皇家丢了点脸。
但真要他为此治李北玄的罪?
开什么玩笑。
李北玄心头轻哂。
随后轻轻将执失雅拉到身边坐下,用指节抹去她眼角的泪,笑道:“傻丫头,你当陛下是哪家士绅老汉,会为了这点小事儿斤斤计较?”
执失雅闻言,忍不住眨了眨眼。
侯爷说的是极。
陛下确实不是那等斤斤计较,冷血无情的人。
但若不是因为她,为何圣旨上没有李北玄的名字?
执失雅忍不住想问,可李北玄却突然脸色一变,露出了几分痛苦的神色:“我去,这药酒是什么鬼东西,我的膝盖着火了?”
听到这话,执失雅顿时顾不上心头那番疑问了,立刻从桌上拿过药酒瓶子,看了看上面的标签,随后脸色一变:“呀!这怎么是军用的药酒呀!”
军用的药酒,和民用的不一样。
军中风寒骨伤多,哪能指望温温吞吞的疗法?
所以最讲一个“猛”字。
药效霸道,透骨穿筋,痛则痛,通则快。
抹上一会儿就能见效。
可寻常人,哪儿受得住这等药性?
现在李北玄的两个膝盖,说是跟火烤一样也差不多了。
“啊……我死了。”
李北玄疼的一抽一抽的,一脸痴呆的瘫在榻上。
而执失雅看着李北玄那股半死不活的样子,顿时更着急了,一会儿用温帕子给李北玄擦汗,一会儿又给他轻揉膝盖,不知不觉就过了正午,该出发了。
“侯爷,慢点……”
执失雅以一种扶老太太过马路的姿势和速度,把李北玄搀到了马车上。
等他膝上盖上毛毯,脸上痛色减缓之后,才微微松了口气。
“等等,我是不是忘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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