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知道在那里骗吃骗喝。
人没死,但也是个穷光蛋,因为对方此时全身上下不着一缕,一眼望去,那是一点有用的东西都没有呀。
看到这,李安建转身就要走,自己对无故杀人没兴趣,既然没财而发,那就留对方自生自灭好了。
可仅走出去三步,李安建又转身的走了回来。
抬起李仙的脑袋,仔细看了几眼,发现对方的底子还是很不错的。
虽然现在皮包骨显得很吓人,但美人是要看骨相的,而李仙的骨相,不说绝世仅有,也差不了太多。
在一般人眼中的吓人,但在会看美的人眼中,此时的李仙即便形似骷髅,那也是个美骷髅。
又看了看李仙的体型,又仔细观察了一下李仙身上的伤势,尤其是几乎漏骨的十个指尖。
突然间冒出来一个想法,自己与其找个男人过提心吊胆的生活。
那不如自己捡回去一个好了。
这个人体格很大,这证明外表有威慑力,能吓唬住人。
毕竟人的本质都是习惯性的挑软柿子捏。
很少有人会不长眼的去欺负一个两米高的壮汉。
而这个人身上的伤势,又这么重,先不说能不能养好,即便养好了那双手大概率也废了。
可只要给对方遮掩一下,找个手套戴一下,别人就不知道这是个残废。
而这个秘密就只有自己知道。
如此一来,就不怕对方反客为主欺负自己,而自己又能利用对方的体格去吓唬人。
也能让营地里那帮臭娘们收敛一点。
不求吓唬住一世,只求一时就行。
毕竟这世道,想太长远的根本没用,能过活眼前的生活就万分不易了。
说不得哪天大潮的范围又涨了,或者那些独眼怪突然就打过来了,所以不用想的太远。
李安建越想,越感觉自己这个想法靠谱。
更何况自己手中握着对方的秘密,也就不怕对方发现自己的秘密了。
毕竟两个人朝夕生活在一起,所谓的秘密根本隐藏不住。
只有互相掌握对方的秘密,才不会暴露。
虽说不知根知底,但从营地中选个男人,不也是如此。
慢慢了解呗,更何况看对方这个样子,也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但自己不好奇。
这惶惶末世,每个活人,哪个没点故事。
自己救他命,然后养他,陪他睡,只要能在关键时候给自己撑腰就行,这点要求不高。
只要不是个狼心狗肺的,都应该能办到。
更何况的还有大海赐给自己的福气在,运气一定不会太差。
毕竟一个女人,哪怕有一些身手,但独自一人,还是太难了。
看营地中的女人,末世前哪个都有点身份,可还不是都要找个男人过活。
没身手,又没男人,一个女人,一到晚上门槛能让人踏平了。
盛世和末世终究是不同的生存逻辑。
虽然对自己来说,没有太大的区别,自己一人以前要挣扎求活,现在依旧是。
想到这,李安建俯身背起李仙,运了三次气,才挣扎的起身。
太重了,可既以决定要做的事,那就一定要做好。
李安建咬着牙,背着李仙,拿着桶,一步一个脚印的向前走。
可走着走着脸就越发的红,因为自己的的腰上好像被雨伞搁着了。
可身后的李仙身无寸缕,哪来的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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