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荒原,峡谷依旧燥热。
硝烟渐渐散去,血腥味却愈发浓郁。
一个头戴翎帽的印第安年轻人,从石林边上的地洞中钻了出来。
他浑身沾着沙土,拍了拍身上的浮尘,身形单薄,个子不高,瘦瘦的,一双黑眼珠格外明亮,看起来与华人相似,只是五官略微立体些。
这人来自科斯塔诺安部落,名叫羊角。
羊角站在原地,看着满地横七竖八的匪帮尸体,目瞪口呆,嘴巴张得老大,眼神里满是震惊,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不久前,刘丽川让周安带着一批物资,去了科斯塔诺安部落。
周安凭着华族读书人特有的三寸不烂之舌,引经据典,晓以利害,成功说服部落族长,与刘丽川结为同盟。
只是,这种口头上的同盟,本就不牢固。
唯有不可分割的利益纠缠,才是最牢靠的羁绊。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刘丽川率军向北,攻打那些涌入荒原的米国移民;向南,兼并那些老牌墨西哥家族的农场,势力不断扩张。
唯独没有动东边的科斯塔诺安部落,非但如此,还时常运送铁器、茶叶、布匹这些部落紧缺的物资,前来交易,从不克扣,也不欺压。
有一次,科斯塔诺安部落遭到其他部落的突袭,伤亡惨重,眼看就要被灭族,刘丽川亲自带队赶来救援。
他身先士卒,指挥有方,很快就击退了来犯之敌,保住了部落的家园。
从那以后,科斯塔诺安部落,就成了刘丽川最铁杆的盟友,唯他马首是瞻。
科斯塔诺安部落以放牧为生,世代居住在这片荒原,对周围的地形、路况,极为熟悉,是天生的侦察兵。
这次,刘丽川提前得知,有人要雇佣匪帮对付自己,便请科斯塔诺安部落帮忙探查敌情。
而这股墨西哥匪帮,正是羊角最先发现的。
羊角一直知道,墨西哥匪帮极为凶悍,装备精良,战斗力强悍,他们可以轻松灭掉一个弱小的部落,在荒原上横行霸道,无人敢惹。
可今天,他算是开了眼——一百多匪帮骑兵,装备齐全,来势汹汹,却被刘丽川的人,消灭得干干净净,连一个活口都没留下。
匪帮明明有战马,却没能逃出去。
周围像是有一张无形的网,牢牢困住他们,让他们只能被动挨打。
他哪里知道,刘丽川早就做好了周密的战术安排。
这是华人的智慧。
他们提前一天,就潜伏到了这里,为了克服白天的酷热高温,特意在地上挖掘了地洞,躲在阴凉的地洞里,耐心等待敌人自投罗网。
同时,他还安排了专门的堵截兵力,守在峡谷的各个出口,严防这些匪帮骑马逃走,断了他们所有的退路。
“结束了吗?”羊角终于缓过神,声音还有些发颤,眼神依旧盯着满地的尸体,轻声问道。
“结束了。”刘丽川走上前,笑着给了羊角一个拥抱,拍了拍他的后背,语气亲切,满是赞许,“羊角,你这次干得不错,立了大功,回头我送你一把枪。”
“真的吗?刘酋长!”羊角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脸上的震惊褪去,取而代之的是难以掩饰的兴奋。
他的嘴角咧得老大,连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他太清楚枪的重要性了——部落里一共只有五把枪,全都握在部落最强大的战士手中,是身份和实力的象征。
若是自己也能拥有一把枪,不仅能在部落里抬得起头,那些部落里的姑娘,也一定会围着自己转。
科斯塔诺安部落,向来尊重强者,有枪,就意味着有力量,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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