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是沿着鹿角的根部,小心翼翼地把皮肉割开,露出里面白森森的头骨。
“看好了!这下刀得有准头!”
“不能光锯角,得连着头盖骨一块锯下来,这叫‘连盖’,这样的鹿角才最完整,最值钱!”
郝三叔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掏出一把钢锯。
“滋啦……滋啦……”
令人牙酸的锯骨声在寂静的山谷里响起。
郝三叔的手极稳,每一锯都恰到好处,既不伤着鹿角,又能完整地把头盖骨取下来。
没过一会儿,一对硕大完美的鹿角就被取了下来。
孟大牛捧在手里,沉甸甸的,那上面还带着温热的血气。
“行了,剩下的你自己弄,我去搞我那头!”
郝三叔把钢锯往孟大牛手里一塞,转身走向了另一边。
孟大牛深吸一口气,学着师父的样子,开始处理剩下的两头公鹿。
他动作虽然没郝三叔那么老练,但也格外仔细。
这可都是钱啊!
每一刀下去,都像是是在雕琢一块美玉。
半个多小时后。
孟大牛满头大汗地直起腰。
地上整整齐齐地摆着三对大鹿角,那分叉开得,那叫一个漂亮!
他找来几根麻绳,把这三对鹿角牢牢地捆在一起,提在手里试了试分量。
好家伙!
这一捆少说也得有二三十斤!
孟大牛心里那个美啊,提着鹿角就去找郝三叔。
刚转过一个弯,就看见郝三叔正蹲在地上,撅着屁股忙活呢。
孟大牛定睛一看,顿时乐了。
这老头,正哼着小曲儿,美滋滋地在那锯鹿角呢!
“三叔,您这手脚够麻利的啊!”
孟大牛笑着调侃了一句。
郝三叔头也不抬,手里的钢锯拉得飞快。
“那必须的!老子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都多,这点活儿还能难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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