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就是林燃最聪明的“抛砖引玉”。
他心里太清楚了,那本包裹在塑料球里、被他硬生生从胃里吐出来的黑金账册,是他最后的保命底牌。
在没有站上法庭的被告席、在没有面对全社会的媒体和公众之前,他绝对、绝对不能透露半个关于“账本”的字眼。
哪怕现在坐在他面前的是联合工作组。
因为他不敢赌,不敢赌这工作组里有没有姚永军埋下的暗桩。
一旦账本的存在被确认,他可能会在提审结束的下一秒,就莫名其妙地死在这座监狱里。
他要做的,是用“逻辑”和“法律”,去构筑一个让谭副院长无法拒绝的巨大悬念。
“谭院长,您是老刑案庭的法官了,您比我懂。”
林燃紧紧盯着谭明,语速很慢,但字字千钧。
“国内的毒品犯罪,尤其是像我案卷里认定的那种,携带五十克高纯度海洛因进行末端交易的马仔,他们的资金流向通常是极其扁平的。现金交易,最多是通过本地的一些地下钱庄进行短期的资金归集。”
林燃这些话,让谭明神情紧绷。
眼前这个犯人给他的震撼太多了,而且是一波又一波!
他不仅仅是展现了难以想象的法律素养。
而且,他口中说的法理观点,却让谭明十分熟悉!
听过?
看过?
自己在哪看过?
谭明苦苦思索起来。
终于,一个令他脑袋一炸的念头想起。
论文!
这是一篇论文中的观点!
对!就是那篇他惊异非常的《论运输毒品罪中“明知”要件的认定困境——兼谈个别化量刑的合理性》!
这篇论文是匿名寄给他的,谭明看完后十分喜欢。
还推荐发表在国内刑法学核心期刊《法学》上。
甚至写了推荐语,评价极高:“思辨之锐、析理之深,不逊于专业学子”,自己还挂名指导老师。
这篇论文发表后,在法理学界还引起了一些讨论。
谭副院长当时就联系监狱管理局,建议给这个犯人记功减刑。
但监狱管理局很懵,因为监狱没有渠道递论文出来,一直没找到这个“原作者”。
而现在。
难道这作者居然是眼前这个犯人!
对!
谭明越发笃定。
林燃就是因为运毒被抓,他写的论文,是不是就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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