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看向秋冬:“秋冬姑娘,苏秀是将军亲自赐的名,以后就是府里的家生丫头,你们多费心教教她规矩。”
秋冬立刻明白,笑着对招弟说:“恭喜苏秀姑娘,我叫秋冬,上午跟我一起的姐姐叫春夏,公主跟前还有琴棋、书画两位姐妹。”
招弟在百花楼待了一年,多少懂些人情世故,连忙恭恭敬敬地对秋冬行礼:“苏秀见过秋冬姐姐。”
“快别多礼。”秋冬挽住她的手,“走吧,我带你去沐浴更衣,这些衣服你穿可能有点长,找人改改就好。”
“让厨娘改吧,她平时常做针线活,手艺好。”苏能在一旁补充道。
……
一个时辰后,招弟挽着一个侍女髻,里面换上秋冬给她的细棉里衣,外面换上改好的丝绸新衣,头上还插了支小巧的银簪,整个人焕然一新。
好似脱胎换骨一般。
她走到苏晚面前,恭恭敬敬地行礼:“奴婢苏秀见过嘉义公主!”
苏晚已知父亲给她赐名的事,心下欢喜。
又见招弟不再窘迫,虽然还是拘谨,但脸上已有了真切笑意,更是满意。
她吐出一口气。
觉得压在心里一年的一块大石,总算是放下了。
……
招弟从怀里掏出那张身契,双手递了过去:“奴婢如今是公主的人,这身契理应交给主子保管。”
苏晚一愣,立刻笑了。
招弟果然是聪明的,很快就上道了。
虽然她让招弟留在身边是一时冲动,但她刚才冷静想了想,有招弟这样的人在身边,好好用着,很多事倒是不用她出头。
到了大渊,谁也不知道会面对些什么,自己的人,还是不能太单一了。
秋冬宽厚,春夏嘴利,琴棋聪慧,书画沉稳。
招弟这样人,最会——扮猪吃老虎。
……
她接过身契:“我暂时帮你保管也行,你本是自由身,啥时想离开我自会还给你。”
招弟忙跪倒:“公主这辈子都是奴婢的主子,奴婢愿意为公主生,也为公主死,绝不会离开公主。”
垂在身侧的手指悄悄攥紧了裙摆。
那触感柔滑得像天上的云絮,贴在掌心暖融融的,让她心头一阵激动。
这穿金戴银、衣饰华贵的好日子,傻瓜才会想离开。
她在作坊做过,自然知道面料的好坏。从来没想到过,自己有朝一日,也能穿上这么好的衣服。
身上这种泛着柔光、针脚细密的丝绸裙子,至少要值二十两银子一套。
苏姑娘居然一次就给了她四件。
刚才厨娘改衣服的时候跟她唠嗑,说她落到了福窝里,公主可是要去当太子妃的。
厨娘说这话时,声音里满是羡慕。
招弟平生第一次被人羡慕。
那感觉,真好!
想着这些,想着之前泡在黄连水里的苦日子,鼻尖忽然发酸。
或许之前的苦难,都是因为老天在为她攒运气。
今日终于攒够,才一股脑都赐给了她。
……
这样想着,招弟再次恭恭敬敬地给苏晚磕了三个头。
动作里多了几分虔诚与感激。
起身时,她轻轻提了提裙摆,轻盈的丝绸顺着动作滑落。
十五年来,招弟第一次有了扬眉吐气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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