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的朗目中带着兴奋的光芒,终于轮到自己大展拳脚的时候了,一定要通过提问将家暴受害人以暴制暴案件的特点清晰地展现出来,洗刷姚莲花身上的污点。
李超当即问道:“刘主任,请你说明一下什么是家庭暴力,本案中叶添龙长达十五年毒打姚莲花是否属于家庭暴力?”
这是本案的基础,李超他们辩护的基石是叶添龙存在家庭暴力这一重大过错。因此,李超上来第一问就是要明确姚莲花所遭受的毒打虐待是否属于家庭暴力范畴。
刘艳缓缓开口讲解。声音中带着磁性,让人不由得仔细倾听。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判断是否存在家庭暴力,一是要抓住家庭暴力的本质和目的。无论施暴人的行为方式如何,其实施家庭暴力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控制。
家庭暴力是以控制为目的,一方采取暴力手段伤害另一方。从而使对方被迫服从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我想让你走,你就得走;不想让你走,你就不能走;我想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而你不能说半个‘不’字,否则就暴力侍候。
因此,施暴人不愿意分手而施加暴力,其目的是控制。而受暴人不愿意离开,施暴人通过暴力迫使受害人离开,其目的也是控制。
施暴人每次殴打受暴人可能都会找各种各样形式上的理由。比如穿得招摇去ktv不孝敬父母等,但其实质都是为了控制受暴人。
本案中叶添龙对姚莲花常常殴打,其目的就是控制,符合家庭暴力的本质。一开始叶添龙是阻止姚莲花离婚的,所以暴力殴打,迫使其不敢离。后来叶添龙发财了外面有女人,又想赶姚莲花走,就暴力驱赶让姚莲花净身出户,很明显这一前一后,虽然一个是要挽留,一个是要驱赶,但本质都是为了控制!
判断是否存在家庭暴力,二是要分析是否经过过完整的家庭暴力循环。家庭暴力自身有一个循环,一般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暴力紧张期。在这个阶段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紧张,施暴人为一点小事就会发脾气砸东西推搡受暴人。如果受暴人这时能够全部满足施暴人的要求,可能会暂时推迟暴力行为的发生,但不会最终阻止暴力行为的发生。
广告位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