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翊钧从来不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甚至他的忍耐度很高,只要不过分,他都可以容忍。
邯郸这个城很神奇,邯山煤钢厂从营造之初,就伴随着各种势力的火并,马长顺能把这煤钢厂经营得这么好,一定有过人之处,当然也难免要有人情世故的来往。
他拿走的银子,也不见得都落在了自己的口袋里。
万历三十二年九月初三,大明皇帝回到顺天府,结束了今年的西巡之事,休三日后,皇帝在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后,再次开始上工。
朱翊钧回到了通和宫,才得知王谦已经从山西赶往了绥远,并且开始推动绥远灭教之事。
皇帝回京,自然要处置一批需要皇帝亲自定夺的事儿,这些事儿,不是很急,但很重要,皇帝亲自过目了解详情后,给出最高指示,才方便下面的人做事。
“这个蒙兀儿国的使者,有什么诉求?”朱翊钧询问太子,关于蒙兀儿国的情况。
“蒙兀儿国这一年发生了许多的变化。”朱常治开始介绍蒙兀儿国发生的种种变化,方便皇帝处置使者诉求。
大明马六甲城放开了对阿片船的稽查,导致阿片船如同狂风巨浪一样涌向了西洋,其中九成都涌向了蒙兀儿国,因为这里有足够多的人口,甚至阿片精都出现在了商船上。
这庞大的阿片,将整个蒙兀儿国淹没,蒙兀儿国王萨利姆,失去了对阿片的掌控,他利用阿片控制整个蒙兀儿国的经济、政治、军事的想法,彻底破产,罂粟花在短短一年时间,已经在蒙兀儿国遍地开花。
除此之外,萨利姆变得越来越暴戾,这种暴戾表现为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并且开始滥杀无辜,一些贵族们但凡是有一点反对的声音,都会被当场诛杀。
去年腊月,蒙兀儿国爆发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暴乱。
萨利姆这个暴君虽然艰难获胜,但这场暴乱,还是耗尽了蒙兀儿国仅有的共识,战乱开始了。
“萨利姆的使者请求大明朝廷取消惩罚性税赋,恢复两国之间的贸易,解除误会,冰释前嫌,他将所有的罪责都推给了来访大明的使者,认为他是自作主张,而非来自国王授意。”朱常治陈述了萨利姆的需求。
现在的萨利姆,陷入了十分严重的财务危机,不得不向大明低头。
“他说是误会就是误会?”朱翊钧看完了使者发来的国书,选择了已读不回。
萨利姆选择用亚力酒试探大明的时候,就该想到这一下场,哪有骂完方丈还能跑的道理,萨利姆有点疯了,天大的事儿,居然想用误会两个字推脱。
其实萨利姆选择亚力酒扩大财源,完全是无奈之举,他和他父亲,组织了两次大规模的北伐,都没有任何的收获,导致了蒙兀儿国的财税产生了巨大的危机。
印度一共有五个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达利特,而这五个阶级里,前面两个肉食者阶级是不用交地税·乌希尔’和人头税‘吉兹亚”的,这种外来入侵者联合本地肉食者共同统治的方式,历史悠久。
加入就可以避免地税和人头税,反抗,就意味着更加恐怖的贡税,所以在征服之初,就有无数人主动归顺。
但是帝国需要纳税人,支持一个庞大帝国稳定运行的费用,是一笔十分庞大的数字。
随着战争的停止,几乎所有人都被纳入了这个税收体系内,然而纳税人却逐渐减少,不交税的人反而越来越多,所以阿克巴、萨利姆父子二人,只能通过继续征伐,来开辟新的税源。
两次北伐的失败,阿克巴给出的办法是向刹帝利征税,并且制定了一整套的征税方式,可是刹帝利们根本不交;萨利姆给出的答案是亚力酒,现在这个亚力酒的幻梦,也是一戳就破。
“这个烂摊子,他慢慢收拾吧。”朱翊钧给出了最高指示,继续执行惩罚性关税、马六甲继续对阿片放行,拒绝和蒙兀儿国继续沟通、停止蒙兀儿国人到大明留学等等制衡手段。
蒙兀儿国的问题,大明采用了不理会的处置手段,既然敢得罪大明,那就要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大明的棉布,不卖给他萨利姆,也可以卖给果阿、第乌总督府,让他们代为转销。
朱翊钧拿起了第二本奏疏,而后让李佑恭去查了下大明会典,最近京师出现了一些讨论,风力舆论甚嚣尘上,不少御史都上疏请太子定夺,太子以兹事体大为由,没有给出明确的回复。
这个讨论就是,外室子是否可以继承家业。
《大明律·户令》对继承法的规定是: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生之子,依子数量半分;
如无别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绍全分。
就是说恩荫、世袭官只能给嫡长子,但是家产田产,不问出身,都要均分,妻子、妾室、婢女都是均分,但外室子,也就是奸生子,只能得到一半。
如果妻、妾、婢女都没有孩子,但有奸生子的话,该怎么办呢?从旁支过继,立应继之人为嗣后,和奸生子均分;
除非连个过继的人都没有了,奸生子才能继承一切。
在万历维新之前,这个律法条文没有任何的问题,但万历维新之后,这个继承法就出现了一些问题,最大的变化就是,可以继承的财产实在是太多了。
以前要分的主要是家财产,现在是白银和有价票证,这东西要进行转移,真的太简单了,因为种种原因,很多员外们,都将白银和有价票证交给外室进行保管。
这员外们活着的时候还好,可一旦一命呜呼,这些外室子立刻带着这些钱远走高飞,原配毫无办法。
也就是说,大明的继承法,正在面临着巨大的考验,维新三十二年,大明正在发生一次前所未有的财富转移和交割,如何确保稳定,就成了朝廷、士林都十分关切的问题。
一部分士林之人,仍然坚决支持外室子只能分一半,其地位和过继子相同;
而一部分官员和士人,则认为应该提高外室子的地位,进而安抚那些手里攥着大把银票、股票的外室,让庞大的财富稳定转移交割。
双方各执一词,谁都不能说服对方。
“啧啧,吵的还挺凶。”朱翊钧翻阅着太子送来的一大堆奏疏,已经从就事论事,升级到了骂战的地步。
保守派骂这些进步派,为了进步而进步。
这外室子本来就是不受朝廷的律法和宗族认可,朝廷的律法本身就已经非常宽仁了,让外室子们有一半的财产继承权,居然还不满足,为了进步而进步,枉顾当下社会的伦理纲常。
支持外室子和婚生子有同等继承权的人,一定养了一大批的外室,还有一堆的外室子,所以才要推行这个政令;
进步派则骂保守派,为了保守而保守,骂保守派们枉顾现实,现实就是庞大的财富转移和交割,已经演化成了一场波及整个大明的继承者战争,纯粹的内耗,极大的增加大明的不稳定性。
而从制度上支持上外室子同样继承财产,就是为了维持稳定。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不当官,自然只需要辩经,不需要处理事务。
双方你来我往,好不热闹,甚至连皇帝知晓的几个社学博士,都亲自下场,参与到了这场论战之中,比如高攀龙、陈准等人,都对此发表了看法,基本态度都是支持外室子拥有同等继承权。
高攀龙支持的原因,其实很简单,财产继承,则意味着债务继承。
大明律户令的继承法之中,已经有些不符合当下的情况了,就高攀龙所知,有数十个豪门大户,都将债务留在了家庭,把财富留给了外室子。
这就导致出现了一个很诡异的现象:债务有人继承,却无偿还能力,通过外室子躲避债务的情况屡屡发生,而外室子因为缺乏律法的支持,导致外室子跳出律法外,不在道德中。
外室子本就是奸生子,本就不道德,而律法的规定导致这些外室子只要不继承本家财物,就可以逍遥法外。
高攀龙举了一个例子,吴中郭氏。
郭氏是富商巨贾,在万历维新中,成为了风口上那头猪,主要就是开海贸易,拉瓷器、铁锅到吕宋,拉棕榈油回大明,家产超过了三百万银,在八千富户里也能排到了前两百。
郭怀生是前任的家主,他的第一任妻子,是年少时需要结婚生子完成任务,选了个当时能接触的最好的、最适合的女人,成婚后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
这最合适也最不合适,双方家世大差不差,这成了婚也是三天两头的吵架。
妻子病逝后,郭怀生很快就有了继室,按照大明律法继室也是嫡出,生有两儿一女。
这老话说得好,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这继室的孩子一出生,前面的儿女立刻失宠了,被打发到了吕宋。
彼时郭怀生已经发家,娶的继室也是小门小户,所以这生活还在和睦,但和睦归和睦,一个听话的人,终究是少了些生活气,很快郭怀生就在外面养了几个外室。
好巧不巧,这郭怀生的外室子里,出了一个天才,三岁能文、五岁能诗,郭怀生的心思一下子活络了起来。
做生意难免借贷、积欠货款等等,郭怀生就把债务留在了婚姻里,把财富留给了这个外室子。
郭怀生一命呜呼,发妻、继室所出的儿女继承家业后,直接傻眼了,账上一两银子没有,全都是亏空,亏空超过了七十万银,而外室子则继承了所有的财富,却没有承担任何的债务。
更加恐怖的是,这些债务的债主们,根本无法对这个很有出息的外室子进行追债,因为外室子在名义上,没有继承郭怀生一分银,不继承财产,则不继承债务。
而这个外室子对各种流言蜚语的指责,也是无所谓,他本就是外室子,指指点点而已,他一辈子都活在指指点点之中。
郭怀生是高攀龙举的例子,而这种例子,绝非孤例,甚至正在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就是高攀龙所说的:跳出律法外,不在道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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