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昭深深一揖:“陛下此策,是以备案为引线,牵出背后整张黑网。李三发一人之案,撬动的是乐亭、是直隶、是天下所有暗巷里的无声哀鸣。”
刘玉龙未答,只取过案头另一份密报——是锦衣卫北镇抚司递来的,关于直隶布政使司某参议之子,在乐亭城厢一带开设“醉春楼”的蛛丝马迹。楼中女子皆无乐籍,却有衙役定期巡检,有医署郎中按月诊脉,有税课司小吏“抽查布匹染料”,实则查验胭脂水粉用量。那参议更与乐亭知县结为姻亲,其婿正掌管该县民兵指挥使司征地款项。
他将密报置于烛火之上,火舌舔舐纸角,焦黑蜿蜒而上。
“周卿。”他望着火光,“着刑部拟《禁绝隐性娼寮律》,凡以杂货铺、酒肆、茶寮、绣庄、药铺、车行等名目掩护,实则营娼者,首犯流三千里,从犯杖一百,籍没全部产业。其庇护官吏,不论品级,一律交都察院彻查,查实者,革职永不叙用,追缴赃银十倍罚没,家属流放琼州垦荒。”
“苏卿。”火光映亮他眼底,“大理寺即刻重审李程氏案。不以通奸定,不以强暴疑,而以‘故意杀人’核。李三发持锤击头,一击致命,手段明确,后果确定,动机虽乱,然其行为独立完成,无可推诿。柏珠峰若确未参与击打,且无教唆、协力、藏匿等实证,则仅以‘知情不报、包庇命案’论,依《违禁》条,服劳役三年,修通州至天津官道。李三发……斩立决。行刑前,准其向乐亭百姓自陈始末,所言将刊于《直隶邸报》,题曰《暗娼李三发伏法记》。”
三人悚然:“陛下!此非宽宥,反似……”
“反似示众?”刘玉龙截断,“正是示众。让她自己说,为何卖身?谁引她入门?谁逼她接客?谁收她血汗?谁纵容赵五上门?她若不敢说,便是心虚;她说得真,朝廷便替她查;她说得假,百姓自会唾弃。法律不是遮羞布,是照妖镜。镜中映出的,不该只有罪人,还有罪人背后的影子。”
火燃尽,余烬飘落于青砖,如一小片灰蝶。
刘玉龙拂袖,走向律脉图最顶端——那里空白已久,只有一行小篆:“立法之本,非惩一人,而在正一风;非断一事,而在立一范。”
他取朱砂,饱蘸浓墨,在空白处写下八个大字:
**“身不可辱,命不可欺,信不可负,法不可戏。”**
墨迹淋漓,尚未干透。
此时,殿外忽传急报:乐亭县衙差役押解李三发至京,途中遇劫。劫者蒙面,器械精良,劫走李三发后焚毁囚车,遗下半截染血绸带——纹样竟与直隶布政使司库房封条一致。
刘玉龙凝视那半截绸带,缓缓卷起袖口,露出腕上一道旧疤,是十七岁微服私访盐枭时被刀所伤。
“传锦衣卫指挥使。”他声音平静,“自今日起,所有备案所、所有重审命案、所有隐性娼寮查办,皆由朕亲督。另,着礼部拟《皇明祖训·律法篇》初稿,朕要亲手写进一句:‘后世子孙,若有以良贱之别,废身体之护者,是谓悖天;若有以官商之私,坏法纪之公者,是谓逆祖。’”
他步出律令堂,阳光刺破云层,泼洒满庭金辉。槐花尽数落地,新绿嫩芽已悄然顶破旧枝,在风里微微摇曳。
西苑墙外,京师第一座“暗娼备案所”正在拆除旧屋、夯实地基。泥瓦匠们不知此地将来何用,只觉新打的地基格外深,深得仿佛要凿穿黄土,直抵幽冥;又格外稳,稳得如同要托起整个皇朝未曾言说的良心。
而千里之外的乐亭城厢,李三发空荡的杂货铺门板上,不知被谁用炭条写下两行歪斜小字:
上句:“锤子砸下去的时候,我想的是赵五会不会还钱。”
下句:“可我忘了,人命不是赊账。”
风过,字迹微淡,却未被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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