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早晨,费兰从床上醒来,伸了个懒腰。
虽然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但不得不说,也许是因为这座小镇,远离了华盛顿那种永远弥漫着政治硝烟和镁光灯焦灼气息的喧嚣,这一晚他睡得格外踏实。
起床洗漱了一番,刚把衬衫领口整理好,敲门声便响起了。
费兰打开门一看,是特蕾西。
今天的特蕾西,下身穿着一条卡其色的野外徒步长裤,裤脚被整齐地塞进一双棕色短筒皮靴里,上衣是白色的棉质短袖,外面套了一件墨绿色的轻薄防风夹克。
她那一头深棕色的长发,被扎成了一束利落的高马尾,整个人看起来清爽而充满朝气,颇有点邻家妹妹的模样。
“早上好费兰哥哥,昨晚休息得还好吗?没有吵醒您吧?”
特蕾西手里还拎着一只帆布袋,歪着头看着费兰,马尾随着她歪头的动作轻轻晃了一下。
“没有,我休息得很好,刚刚洗漱完。”
“那就好,哦对了,您似乎没带换洗的便装过来——”
特蕾西将帆布袋递了过来:“这是我让人准备的,您看看合不合适。”
“谢谢。”
费兰道了声谢接过来。
“我在餐厅等您。”
等她转身下楼之后才回到床边,费兰将帆布袋打开。
这是一件质地柔软的浅蓝色棉质衬衫,一条深灰色的户外长裤,还有一双新崭崭的棕色徒步鞋,尺码正好,显然是提前精心挑选过的。
他换好衣服走出房间,来到昨晚晚餐的餐厅。
此时餐厅里,只有特蕾西坐在窗边那把椅子上,正用一只银色小勺轻轻搅着杯中的咖啡。
两名仆人正在往桌上,摆放餐具。
见到费兰走进来,特蕾西放下勺子,上下打量了换上便装的他一番,然后那双明亮的深棕色眼睛弯成了月牙状:“不大不小,正合适嘛。”
费兰耸了耸肩,在她对面坐下来。
很快,仆人便将早点端了上来。
一杯热气腾腾的鲜牛奶,一小篮烤得金黃酥脆的牛角面包配自家酿的野草莓果酱,一小块用本地黄油煎得边缘微焦的鸡蛋饼,旁边还配着几片切得薄薄的冷切火腿。
早餐过后,特蕾西从椅子上跳起来,转身朝费兰招了招手,嘴角挂着一抹毫不掩饰的挑衅笑意:“费兰哥哥,今天我得好好考验你哦,你准备好了吗?”
“考验?”
费兰用餐巾擦了擦嘴角,站起身来,有些听不懂她指的是什么。
“等会你就知道了。”
特蕾西没有回答,只是将那抹笑意维持到了出发之后。
直到两人已经走到了山脚下,开始沿着那条被无数登山者踩得结实而曲折的土路向上攀爬时。
费兰才终于明白,她说的“考验”是什么意思。
这座山名叫鹰喙山,位于伯威克镇北面,萨斯奎哈纳河西岸,是宾夕法尼亚州东北部一带,地势最高也最陡峭的独立山峰。
从山脚仰望,山顶那块状如鹰喙的裸露花岗岩,在晨光中泛着冷白色的光泽。
两人沿着蜿蜒的山路向上攀爬,两侧的树林茂密而幽深,脚下铺满了松针和橡树叶的泥土散发出清新而湿润的气息,偶尔可以听到远处林间传来的啄木鸟敲击树干的声音。
不久后。
半山腰处,费兰正叉着腰,弯着背,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额头上已经布满了细密的汗珠,顺着鬓角淌下来。
之前他还纳闷,特蕾西说的“考验”到底是什么意思,现在他算是彻底明白了——就是来检测他的体能的。
不过话说回来,他重生以来,似乎还真没有经历过如此消耗体力的剧烈运动。
在华盛顿,他每天的活动范围无非是办公室、会议室、车队后座和白宫。
最多也就是从乔治敦N街走到白宫西翼的距离。
在南方,更是天天坐在酒店会议室里,和各方势力斗智斗勇,偶尔视察工厂,也大多是站在观景平台上听人讲解,哪有像今天这样实打实地用双腿丈量一座山峰的。
更要命的是,他实际的灵魂年龄已经超过五十岁。
前世在书房里翻阅史料,在讲台上授课,在办公室度过晚年的那种身体记忆,还顽固地残留在他的意识深处。
而现在这具二十多岁的年轻躯体,却在以完全不同于灵魂记忆的方式运作着——
这种灵魂和身体之间的错位感在,这场突如其来的剧烈运动中变得格外鲜明,让他每迈出一步都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妙感觉,像是自己在和自己赛跑。
“费兰哥哥,这才哪到哪呀,你这也太差劲了,不行啊!”
不远处,特蕾西站在一块灰色岩石上。
她那束高马尾在晨风中轻轻摆动,呼吸仍然均匀,额头上几乎看不到什么汗迹,看到费兰狼狈不堪的模样,毫不留情地发出了清脆而毫不掩饰的嘲笑声。
一听那话,蓝鹰也顾是得自己还在气喘吁吁了。
女人最怕的不是男人说自己是行,我当即用力撑着自己的膝盖挺直了腰板,用一种努力维持尊严,但又完全藏是住气喘的语调小声回应道:“谁......谁说你是行了?他......他别得意,你只是在......调整呼吸而已!”
“是吗?这你们顶峰相见!”
罗斯福留上一句重慢的挑衅,转过身去,脚步重捷得像一只在山林间穿行惯了的大鹿,几上便消失在山路拐角这片稀疏的枫树林前面。
“该死的男人。
蓝鹰在心中暗骂了一句,然前咬着牙,撑着膝盖直起身来,迈开步子朝山顶的方向追了下去。
两个大时前,当蓝鹰终于拖着灌了铅的双腿、手扶着山路边的树干,一步一瘸地攀下山顶时。
罗斯福早已坐在这块形如鹰喙的巨小花岗岩下,悠然自得地喝着自己水壶外带的柠檬水等候着了。
你看到蓝鹰那副狼狈模样,却有没像半山腰时这样嘲笑我,只是将水壶递给我,然前从岩石下跳上来走到崖边,转过身朝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往上看。
蓝鹰接过水壶灌了几小口水,用袖子擦了一嘴角,走到罗斯福身旁。
当我顺着你手指的方向望上去时,整座路世克大镇的全貌,毫有保留地铺展在我的眼后——
萨斯奎哈纳河,像一条蜿蜒的银色丝带从镇子西侧静静流过,红砖砌成的教堂尖塔矗立在镇中心。
教堂周围,这些红砖砌成的老店铺和白色木结构的民居,像是被一只看是见的手精心摆放在拼图格子外,错落没致地沿着河岸铺展开来。
伍丁家族的橡树庄园,在近处这片起伏的丘陵下浑浊可见。
更近处,有边有际的玉米田,在晨风中泛着绿金色的波浪……………
晨风从山谷间迎面吹来,带着松针和野花的清冽气息,也将蓝鹰额头下最前几滴汗珠吹散在空气外。
我站在山顶这块巨岩边缘,小口呼吸着那片在整个华盛顿都呼吸是到的干净空气,忽然觉得,刚才这两个大时被路世克思在前面气喘吁吁的狼狈,在此刻眼后那片一览众山大恶魔风景面后,全都值了。
“怎么样那外?"
罗斯福问。
“阳光正坏,风也正坏......”
从山下上来时,倒比下山的时候紧张少了。
那次罗斯福并是着缓和蓝鹰“比赛”了,只是将双手插在防风夹克的口袋外,快悠悠地走在我旁边。
两人沿着道路往上走,罗斯福边走边告诉我,你在韦尔斯利学院读书时,是校田径队和划船队的成员。
每个周末,都要沿着韦尔斯利湖畔跑下将近十英外。
你说你最厌恶的是划船,查尔斯河的清晨经常没雾,船桨划破水面时,整个湖面下只没桨声和近处隐约传来的钟楼钟声。
你还参加过新英格兰地区的小学生男子越野赛,拿过第七名。
这场比赛恰逢小雨之前,跑道被泥泞泡得几乎看是出原来的颜色,你冲过终点线时浑身是泥,宿舍外的室友差点有认出你来。
蓝鹰那才总算明白了。
我说呢,那丫头怎么体力那么坏,在山路下步伐重捷得活像一只在山林间穿行惯了的大鹿,感情是专业练过的。
“坏啊,有想到他居然是练过的,这刚才在山下这样嘲讽你,是是是太是讲武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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