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的战斗,他们打得干净利落,没有一个人伤亡,几乎将南城的叛军全部歼灭。
谁都知道,那些叛军,可是平日里耀武扬威的督标营,是番禺城内清军的精锐,平日里欺负百姓、作威作福,没人敢惹。
可如今,在他们面前,却像弱鸡一般,不堪一击。
经此一战,将士们的自信心,彻底建立了起来。
他们挺直了腰杆,攥着步枪,眼神坚定,脸上带着自豪的笑容,议论着昨夜的战斗,语气里满是兴奋。
韦绍光站在何玉成的身边,脸上带着几分疑惑,还有几分难以置信。
他挠了挠头,压低声音,对着何玉成问道:“何先生,你说,大家为啥突然变得这般厉害?”
他顿了顿,想起以前的日子,语气里满是感慨:“以前,咱们见了督标营的人,那绝对是有多远躲多远,连抬头看他们一眼的勇气都没有。可现在,这帮人在咱们面前,就跟鸡仔一般,随手就能收拾。这变化,也太大了。”
韦绍光如今也是番禺旅的一名营长,手下管着一批弟兄。
可他心里清楚,自己和何玉成几人,并不懂指挥作战。
平日里,队伍的命令,都是从旅部直接下达到各个连队,他们几人,只是跟着队伍行动,并不主动参与指挥。
可他们几人,并没有什么怨言。
因为他们看得明白,这支队伍现在的作战方式,精密、严谨,他们根本不懂。
每一个命令,似乎都经过了精确的计算;每一名战士,在战斗过程中,都被安排得明明白白,该冲锋、该警戒、该掩护,各司其职,有条不紊。
大家打仗,似乎根本不需要自己动脑筋,只要听从命令,就能打胜仗。
何玉成看了一眼韦绍光,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容,语气平和:“你们手里用的这种步枪,如今应该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威力大,射程远。”
他顿了顿,语气加重了几分,眼神也变得坚定起来,“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你们现在所采用的,是最科学的战斗模式。”何玉成缓缓说道,语气里带着几分笃定。
其实,他自己也不大懂这句话的真正含义,这只是他照搬了陈林的话——陈林当初训练他们的时候,就是这么说的。
城内,一处隐蔽的暗部据点。
门窗紧闭,只留了一个小小的通气口,光线昏暗。
刘丽华站在房间中央,目光落在眼前堆积如山的金银上,眉头紧紧皱起,心头也犯了难。
这些金银,一块块金光闪闪,可每一块上面,都沾着百姓的血,是叛军从百姓家里搜刮来的赃物。
她不能将这些金银留给官府——官府的人,大多贪赃枉法,这些金银到了他们手里,只会被私吞,绝不会还给百姓。
所以,昨夜战斗结束后,她就让番禺旅的将士,将所有叛军搜刮来的金银,全部收缴了回来,集中放在了这个暗部据点里。
其中一部分,肯定要分给将士们——这是事先就允诺好的,打仗有功,必有奖赏,不能食言。
可剩下的那些钱,该怎么处理?是用来购买装备,还是用来救济百姓?她一时之间,也拿不定主意。
算了。
刘丽华摇了摇头,眼底的犹豫渐渐褪去,神色变得坚定起来。
钱的事情,太过繁琐,她也懒得费脑子,还是交给陈林解决吧——陈林心思缜密,肯定有办法。
“来人。”她低声喊道。
门外,立马进来一名军官,躬身待命。
“将这些金银,全部转运出城。”她语气坚定,没有半分犹豫,“小心行事,别让人发现。”
“是!”军官应道,立马喊来人,小心翼翼地搬运着金银,动作轻快,却又格外谨慎。
刘丽华看着他们忙碌的身影,转身,拿起墙角的步枪,检查了一下弹药,又理了理身上的衣裳,眼底恢复了往日的冷硬与坚定。
她召集刺杀小队,再次出发,身影很快消失在狭窄的街巷里。
她心里清楚,昨夜的平叛,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插曲,是他们守护番禺城的第一步。
接下来,还有更硬的仗等着他们,还有更凶残的洋人等着他们去对付。
这场仗,他们不能输,也输不起——因为身后,是他们的家园,是他们要守护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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